发布单位:牡丹江医科大学#
招聘岗位:思政辅导员A岗,思政辅导员B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教师,人文教研室教师,中西医结合与老年病科医生,康复医学科医生A岗,康复医学科医生B岗,心血管内科二病区、肾脏内科医生,血液科医生,肿瘤内科医生,神经内二科、神经内三科医生,口腔内科医生,眼病中心院部病区、眼病中心二病区医生,耳鼻喉与头颈外科医生,麻醉科、疼痛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A岗,核医学科医生A岗,医学检验科微生物组医师,医学检验科微生物组技师,药学部药师,临床科室护士,人力资源部科员,党政综合办公室科员,信息中心科员,第一临床医学院辅导员,传染科医生,神经内一科医生,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正畸科医生,兴平社区中医医生,全科医学科医生,肿瘤内科、小儿内科、新生儿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B岗,急诊医学科内、外科医生,眼病中心一病区、眼病中心二病区、耳鼻喉与头颈外科医生,物理诊断科医生,核医学科医生B岗,康复医学科康复治疗师,设备物资部工程师,康复医学科医生,康复医学科治疗师,护士,全科医学科医师,急诊科医生,影像科诊断医生,影像科影像技术技师,儿内科医生,铁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生,泌尿外科医生,胸外科医生,老年病科医生,心内科医生,眼科医生
工作地点:牡丹江
职位数量:63
招聘人数:106
报名截止日期:2025-01-15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附件:打开公告详情页即可下载
公告标题:牡丹江医科大学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106名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2015]6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牡丹江医科大学官网主页“学校简介”(http://www.mdjmu.cn/xygk/xxjj.htm)。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人,详见附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条件:本科学历应为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应为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2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2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项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九)应聘者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和相应资格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和相应资格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
(十)应聘者需满足我校2025年第一次招聘计划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附属医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政策:“经住培合格的本...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即可查看公告原文,获取报名方式及附件
登录查看全部内容